教育部發布有關職業學校教師企業實踐的規定,出臺這一規定的目的在于培養職校“雙師型”教師,促進“校企合作”。從長遠發展角度來看,“校企合一”或將成為專業院校發展的風向標。
有意進入職業學校成為一名教師?在入職前,恐怕你得先去企業積累“當工人”的經歷才行了。
教育部出臺《職業學校教師企業實踐規定(試行)》,公開面向社會征求意見。《規定》中第二章第四條明確提出: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要根據專業特點,每5年必須累計不少于6個月到企業或生產服務一線實踐,沒有企業工作經歷的新任教師應先實踐再上崗。公共基礎課教師也應定期到企業進行考察、調研和學習。
教育部發布此項規定,進一步明確了職業教育的辦學目標,并從職校師資的控制上落實職校實踐制度,服務職業教育培養的市場對口性,對于提升職校人才的培養質量有著深刻的意義。然而這一規定背后同樣也會帶來的問題,這里筆者謹試作探析。
強制企業實踐影響教學安排?如何設置課程是個難題
企業實踐影響教學安排這一點毋庸置疑,這相當于5年內每位專業老師休一次產假,給學校課程安排帶來的壓力值得重視;更何況某些專業專任教師屬緊缺型人才,短時間內難以找到合適的接替者。因此如何平衡好教師企業實踐與教學工作之間的矛盾,合理地安排實踐時間,學校相關部門需要做好詳細而周密的安排部署。